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7-07-19 19:38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5667 黄石市纪委监察局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其中8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大冶市公安局拘留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李福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李福安与时任大冶市公安局拘留所党支部副书记、政治教导员胡炳阳商定,违规用账外资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共计81180元。2017年4月,李福安、胡炳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发放的资金。 

2.大冶市茗山乡经济发展办主任、农办主任袁敦禄违规操办子女婚宴问题。2017年5月3日,袁敦禄违规为其子操办婚宴,收受21名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共计3600元。2017年5月,袁敦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3.阳新县黄颡口镇正科级干部舒克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2月,舒克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00元。2017年3月,舒克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4.阳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属兴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负责人程时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程时华违规使用单位公车用于向亲戚拜年等私人活动。2017年3月,程时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公车使用费用。 

5.西塞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萍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6月23日,胡萍借办理公务之机使用该局公车送其女儿上学。2017年7月,胡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公车使用费用。 

6.西塞山区绿化管理处园容队队长李从香违规操办亲属丧事问题。2016年11月,李从香违规为亲属操办丧事,收受西塞山区绿化管理处21名同事所送礼金共计4200元。2017年5月,李从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7.下陆区东方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黄玉珍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4日,黄玉珍安排社区工作人员驾驶社区公车前往大冶市区办理私事。2017年4月,黄玉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公车使用费用。 

8.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舒垅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程时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程时雄虚报工程套取资金30000元用于吃喝送礼,挪用工程建设资金4000元用于吃喝;违规收受私人老板赠送礼品;违规接受私人老板宴请。2017年5月,程时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追缴违规收受的礼品。 

上述8起典型问题,有的节日期间公车私用,有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且大都发生在2016年以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说明“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树倒根存,防止反弹回潮任务依然艰巨。对这些违纪党员干部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一案双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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