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干部违规领取30万元兼职报酬 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6-10-02 10:1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5007 长江日报   郑汝可

本报讯(记者郑汝可)昨日,省纪委通报1起省直单位干部“四风”问题查处情况:省统计局《中国信息报》湖北记者站站长李明星违规兼职取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显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李明星在任省统计局直属单位《中国信息报》湖北记者站站长,并兼任《统计与决策》杂志社社长期间,在领取省统计局工资、各项奖励和补贴的同时,还按照工作量从《统计与决策》杂志社违规领取兼职报酬合计30.45万元。在初核期间,李明星主动退出全部违纪所得。省直机关纪工委给予李明星党内警告处分。

李明星作为省直单位党员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反躬自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省纪委指出,国庆期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重要时间节点成为查纠“四风”工作的“加油站”;要聚焦享乐奢靡,紧盯隐形“四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因职务高而破规、不因问题小而姑息、不因违者众而放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频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严重的,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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