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博会开幕式一无人机违规飞行被处以治安警告处罚

2016-09-26 21:1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5780 涂明

9月26日上午,在首届湖北省(黄石)园林博览会开幕式上,一架无人机违反园博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在园博园主场馆上空飞行,被公安部门处以治安警告处罚。

当日9时,首届省园博会正式开幕之际,突然主场馆上空传来一阵“嗡嗡”声,只见一架无人机在空中盘旋,干扰了会场秩序。交通安保组迅速将该无人机所有人控制,并移送开发区公安局调查处理。

经查,该无人机所有人系我市某影楼摄影师,开幕式当日未经允许私自控制无人机升空拍摄,其行为已构成扰乱社会秩序违法,但鉴于情节轻微,开发区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治安警告处罚。

据悉,在园博会、矿博会期间,为了确保“两会”安全顺利举办,防止空域内飞行设备同障碍物相撞、飞行设备之间相撞,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飞行设备制造事端,首届湖北省(黄石)园林博览会黄石组委会决定,在园博会、矿博会期间,加强对全市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并于9月24日发布了《黄石市关于加强“园博会、矿博会”期间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安全管理的通告》。

通告中指出,确实需要从事航空设备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提前向市公安局科信支队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飞行或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上述规定,扰乱园博会、矿博会活动秩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园博会组委会提醒广大市民,在园博会、矿博会举办期间,园博园上空属管控区域,无人机未经许可不得飞行,因工作需要,可向园博会组委会交通安保组申请许可。(黄石日报  记者  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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