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首例:大客车超员 司机车主面临刑责

©原创   2017-03-18 10:07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58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直通车记者 殷乐源 通讯员 卢雯 刘丹)目前,超限超载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许多都和车辆的超限超载有关。然而不少胆大的司机、车主,无视这些血淋淋的案例,仍然顶风作案。这不,大冶一客车司机和车主因为超员50%以上,将面临刑事处罚。

近日,湖北大冶警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华两人取保候审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他们即将被刑事追究。这个案子还要从2016年年底说起,去年12月5号上午8点多,大冶市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315省道大冶金湖栖儒桥路段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疑似超员的大客车,随即将车拦停检查。

经过清点,这辆核载30人的大型客车,实载了49名乘客,超载量高达63%。由于客车超员,当时在车上卖票的车主张某华见势不妙,让司机张某停车后趁乱离开了现场。

大冶市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左有良:根据规定,大客车超员超过50%,或者荷员超员超过15人,就构成了危险驾驶,所以我们对这辆大客车进行了暂扣,转移了超出的乘客。

随后民警将车主张某华带回交警队进行调查,并通知驾驶员张某到案接受调查。

大冶市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左有良:车主张某本来有驾照,后来因为超员被降级,所以请了司机张某华来开车。因为在年底,正是客运高峰期,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多带人,想多赚点钱。

据办案交警介绍说,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例规定,将从事旅途客运车辆严重超员的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机动车所有人与驾驶人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大冶市交警三中队中队长 左有良:车主张某华和司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取保候审,并移送检查机关起诉。

据了解,张某的驾驶证被依法由A1降级为A2。两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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