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执行难”问题 大冶市人民法院推进“互联网+执行”模式

2016-09-18 09:0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近期,大冶市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580余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被执行人何某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一套房屋。这是大冶市人民法院推进“互联网+执行”模式,解决“执行难”的又一成功案例。

 大冶法院在执行大冶市某小额贷款公司与被执行人何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何某在武汉市拥有一套房屋,就依法查封,准备拍卖。

按照以往的拍卖一贯模式,房屋拍卖要通过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进行,但考虑到标的物远在武汉,标的额较大,拍卖过程漫长,而且拍卖佣金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此,大冶市人民法院决定借助“互联网+”的优势,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进行拍卖,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拍卖信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布后,最终有8人取得竞拍资格。网上公开竞拍当天, 8名竞拍人经过68轮激烈竞价,最终张某以出价580余万元竞得该处房产。

据大冶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网上拍卖,仅用了19天,较之传统委托拍卖平均耗时150天,节省了131天;且节省佣金超过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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