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营商环境建设 湖北出台人才工作“六项举措”

2020-06-30 10:0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3661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婷、通讯员沈仁轩)日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着重从六个方面推进人才工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精准服务企业人才招聘。做大做强武汉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建立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发展一批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专业人才中介机构,为企业招聘人才提供精准服务。

推行人才“一站式”服务。建立人才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发布,制定“一站式”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提高人才服务效率。改进企业引进人才办证服务,压缩有关事项办理时限。向高层次人才发放“楚才卡”,提供落户居留、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一卡通”服务。

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每年选派200名左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才,对口担任本专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

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以分批、短期的形式,每年从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高端服务业组织等单位中,选派1000名左右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实践经验丰富的各类专家,开展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和指导,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抗风险能力。

集聚关键核心技术人才。聚焦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数字、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推进解决“高精尖缺”型人才缺乏、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的问题。

实施大学生创业支持计划。对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鄂创业高校毕业生,企业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省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经申报评审,按规定给予相应资金扶持。

让“人才第一资源”释放活力

——《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解读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婷 通讯员 翟霄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

人才是创新创业的主体,也是营商的主体。

如何充分发挥人才工作在支持营商环境建设、促进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日前,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向高层次人才发放“楚才卡”到推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从扶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到支持大学生创业,措施干货满满、引人关注。

亮点一: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最高补贴200万元

措施提出,针对企业招聘管理型、技术型、营销型人才难的问题,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制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加强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做大做强武汉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推进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的,按照200万元、100万元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评选十家“领军企业”、十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实施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湖北军团”。

此外,还将开展人才专项招聘,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开展供需见面会,为企业吸引人才搭建服务平台。

亮点二:向高层次人才发放“楚才卡”

措施提出,推行人才服务“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全面推进人才“一站式”服务。

省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向高层次人才发放“楚才卡”,提供落户居留、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一卡通”专员服务;进一步梳理人才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为来鄂工作的人才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办证服务,为高端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放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学历、工作经历限制,并在武汉、宜昌、襄阳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实现多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并联审批、联合执法,“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次办好”。破除传统思维模式束缚,弱化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人事关系等对人才使用的限制,鼓励利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创新创业等工作,加大对全省柔性引才用才工作的支持力度,发挥人才聚集效应,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亮点三:每年选派200名“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

措施提出,从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200名左右科技人才,对口担任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

“科技副总”的职责是,帮助企业推动产学研合作,解决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一般为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才。

“每个企业提出需求后,我们可推荐多名科技人才;每名科技人才,也可申报多个企业。”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有意向人选并已与其协商一致的,可优先考虑、直接安排。企业无意向人选或有意向人选但未与其协商一致的,由省经信厅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根据供需双方匹配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后,提出选派建议名单,报省委人才办研究确定选派对象和接收企业。

“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今年首批“科技副总”将于7月聘用上岗。届时,将组织接收企业、选派人员及接收地方签订“科技副总”三方项目合同书,明确各方权责;组织接收企业与选派人员签订协议,颁发聘书。

2年服务期内,省人才专项给予每名企业“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选派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工作情况、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作为其在派出单位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此外,选派人员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

亮点四:院士专家深入企业,解决痛点、难点、堵点

措施提出,聚焦企业需求,针对产业规划重点、企业转型痛点和技术升级难点,以分批、短期形式,每年全省共选派1000名左右院士专家深入企业。其中,省级选派500名左右,帮助解决一批科研技术和生产经营难题、促成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柔性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

院士专家主要从全省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服务业组织中选派,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原则上专家年龄不超过60周岁,院士不超过70周岁。

院士专家选派前,由各地围绕重点、优势产业开展调研,收集企业在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难题瓶颈,确定服务需求。列入省级活动服务的企业,由省人社厅会同相关部门,推荐选派院士专家人选;其他企业,由各市州推荐选派专家人选。企业有意向人选并与其协商一致的,可优先考虑安排。

“院士专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等提供服务。鼓励院士专家按照短期多次、力求实效的原则确定具体服务时间。” 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服务期限为6个月,服务期内院士专家赴企业服务总时间不少于7天,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将持续跟踪服务进展,建立、完善企业需求库和专家库,引导企业与院士专家建立长期密切合作关系,健全院士专家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院士专家服务企业期间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享受省委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政策。院士专家服务期满完成任务后,每人给予补助5000元。

亮点五:支持大学生创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

措施提出,集聚关键核心技术人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加大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集聚力度,重点向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数字、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及团队,切实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建设。

此外,还将从开展创业培训、实施创业扶持项目、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等方面支持大学生创业。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依托“创立方”创业服务品牌,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路演、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服务。8月底前,组织专家开展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评审,遴选2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扶持项目;适时举办“创业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评选获得12万元至20万元的扶持项目。对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奖补,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场租、水电费减免,激励大学生在我省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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