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港工商所及时处理一起微波炉炸裂伤人投诉

©原创   2017-07-13 13:35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6136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     7月12日,阳新县工商局陶港所接到消费者赵某投诉,称其今年3月份在五马村李某开的超市购买一台价值980元的格兰仕微波炉,前几天微波炉前钢化玻璃面板突然炸裂,导致赵某的孩子手部轻微烫伤。赵者找到超市老板李某要求免费更换微波炉,并赔偿部分医药费用共计2170元;但店家声称炸裂系消费者未细看说明书误操作造成,拒绝赔偿相关损失及费用。双方争执未果。消费者遂打电话向陶港工商所消协工作人员投诉。

接到投诉后,陶港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刻前往超市和赵某家中现场了解相关情况。赵某称其确实未看说明书只是按以往的使用习惯进行操作,但店家李某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最终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店家李某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全新微波炉并承担1100元的医药费用,赵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来源:阳新县工商局)

责任编辑: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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