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9月12日消息,为有效遏制和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和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保护银行卡持卡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
人民银行指出,专项行动旨在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打击和遏制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不法分子;清理网上非法买卖的银行卡信息,净化网络环境;检查银行卡受理终端(POS机具)安全性和标准符合度,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账户信息保护内控管理措施和支付业务系统安全性,排查存放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互联网站和重点行业、单位和企业的信息保护制度和系统的风险漏洞,严防银行卡信息泄露;加强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银行卡信息保护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我国银行卡在用发卡量达到54.42亿张,同比增长10.25%;交易852.29亿笔,同比增长43.07%;金额669.82万亿元,同比增长48.88%;银行卡渗透率达到47.96%,同比增长0.26个百分点。2015年我国的银行卡欺诈率为1.99BP(每万元中发生的欺诈金额占比),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银行卡风险总体可控,但安全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除专项行动外,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组织银行、支付机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银行卡清算机构加强银行卡信息安全管理:一是采取技术和业务措施加强银行卡信息保护。强化支付敏感信息内控管理、安全防护和交易密码保护机制,全面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推动银行卡存量磁条卡向芯片卡升级换代,加强POS机具安全管理,加强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制度等。二是组织银行及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可疑交易监测,延缓资金汇划清算,阻断高风险清算。三是严格落实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国家网络安全和标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银行和支付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继续督促银行和支付机构规范内部信息管理和员工操作。五是组织加强个人银行卡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来源:中国证券报 记者 刘国锋
(责任编辑 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