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年招录7499名公务员 明天开始网上报名

2017-03-20 16:2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4971 湖北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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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湖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召开视频会,正式启动部署我省2017年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

一、2017年湖北省公务员招考基本情况

2017年我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7499名。其中,按机构层级划分,省级机关151人,市(州)级机关1060人,县(市、区)级机关4606人,乡镇(街道)1682人;按照机构类别划分,省直机关及其派出机构233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5945人,地税系统100人,省监狱系统380人,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841人;按照招录对象划分,不限制工作经历、年限招录5793人,招录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1161人,定向“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373人,乡镇(街道)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169人,遴选选调生3人。

二、考试安排

报名的总体安排是,3月21日—3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3月21日—3月28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3月30日—4月4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4月18日—4月22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职位,考生正常参加笔试,不组织职位计划的核减工作。

笔试将于2017年4月22-23日在武汉集中举行;5月底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之后组织资格复审;6月上中旬组织公开调剂;6月下旬全省开始统一组织面试;计划今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录用工作。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面向基层招录。一是降低基层招录门槛。除了定向职位外,所有县乡机关均未对工作经历和年限提出限制性要求。乡镇(街道)机关降低学历、年龄门槛招录村(社区)干部。51个艰苦边远县(市、区)的126名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不再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试用期满后可定助理职位。在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等方面,省里将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给予倾斜。二是充实基层机关力量。全省县乡基层机关共招录6288人,占全省总计划的83.85%,大力充实基层和扶贫攻坚一线的工作力量。为帮助基层机关留住人,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内所属县(市、区)以及国贫、省贫县共有407个职位限制本地户籍。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组织公开调剂,保证基层整体完成率。全省乡镇机关、村(社区)干部等享受定向优惠政策的的人员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

(二)提高考试科学性。一是增强职位设置的针对性。为贯彻中央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省、市(州)两级除特殊职位外,其他全部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二是开展分级分类测评。笔试环节,在公共科目考试之外,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面试将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2种测评形式,按照省、市(州)和县(市、区)、乡镇(街道)2个层次命制面试题本。结合村(社区)干部的特点和乡镇(街道)能力素质需要,分类单独命制笔、面试题本。省发改委将组织本单位的专业科目考试,武汉市外侨办的语言翻译职位将进行专业面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三是注重对“德”的考察把关。省委宣传部等省直单位和招录村(社区)干部的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将按照1:1.5实行差额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品质、品德修养和一贯表现,择优确定录用人员,打破以分取人,严把选人质量关。

(三)加强考试安全保障。一是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纯洁性。建立报考门槛的“负面清单”,对具有违纪违法等情形的人员禁止报考公务员。加强考录信用体系建设,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二是严肃考风考纪。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无委办、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九)》和新修订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作弊人员,继续进行雷同试卷甄别,配合国家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健全考试组织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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