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网贷平台或只能选一家存管银行

2016-12-20 14:1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人民网   谢惠茜

继P2P网贷行业首个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出台后,业内盛传,《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也已于上周正式定稿,今年年底前有望正式下发。

据透露,在该《存管指引》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一家平台只能选择一家存管银行,不能进行多头存管。若正式出台后,有望改变P2P平台存管成本每年动辄百万甚至千万级的现状,降低行业存管成本。

对此,记者昨日求证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该《存管指引》涉及内容属实,目前确实已经完成意见征求。

虽然要求网贷平台不能进行多头存管可谓是该《存管指引》中一大亮点。但“事实上,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没有出现一个平台在两家银行进行存管的现象,一是银行不会接受;二是接入两家,对于平台来说,成本也是高昂的”,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因此,他认为,《存管指引》对此明确,只是在法规方面进行约束,防止出现空子,防患于未然,对于业内实际影响并不大。

与此同时,另有一些条款,一旦落地将会给行业带来较大的正面变化。

比如据知情人士透露的第九条第二款要求“具有自主开发、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存管业务技术系统”,定稿对原有意见稿进行了补充修改,删除了“自主开发”的说法,调整为“自主运营和自主管理”。

“目前,除了工行、建行、招行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具备自主开发能力外,大多数中小商业银行在存管方面的技术储备力量并不充分。监管层认为,在不影响银行独立从事资金存管业务的基础上,银行在支付通道环节和系统技术搭建等环节中可以与具有成熟服务经验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等开展合作。”知情人士对此解释。

对此,方颂指出,确实目前在资金存管的实际推进工作中,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大型股份制银行积极性不高,没有动力。不要求银行自主研发存管系统,明确银行存管边界责任的同时,允许银行存管系统的技术外包,克服了网贷资金存管主力军城商行的短板,将可大大推进平台资金存管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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