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高悬问责“利剑” 从严管党治党

©原创   2016-11-09 08:2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6318

“阳新县原县委书记童金波接到关于‘4·15’较大瓦斯事故的报告后,指示待事故情况查明后再上报,致事故迟报76小时,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

9月5日,黄石市纪委通报了阳新县“4·15”较大瓦斯事故的处理结果,该县县委书记童金波受到严肃问责。

这是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决把问责板子打下去的一个典型案例。

“要敢于开刀问斩,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表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必须时刻把问责的利剑打磨锋利,决不能把问责“杀手锏”变成“棉花棒”。

紧盯“关键少数” 将问责板子狠狠打下去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管党治党的“牛鼻子”,“一把手”是牵牛的人,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若失职失责,将直接影响一个地区或单位管党治党的成效。

对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一把手”,黄石市委态度坚决:把问责的板子狠狠打下去。

今年2月,黄石市纪委通报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该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红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在邹红军担任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市体育局一名副局长违规操办亲属丧事并收受礼金,市体育系统有3名县级干部、11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送礼,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于这件事,邹红军事前不制止、事后不纠正,管党治党责任缺失,最终难逃问责处理。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黄石港区原区委书记张远望在担任区委书记期间,两名县级干部违规操办亲属丧事,28名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款送礼,张远望不仅未予以制止和纠正,还带头违规使用公款送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周治文因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负有主体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由正县职降为副调研员。

……

对“一把手”的严肃问责,彰显了黄石市委牵住牛鼻子、高扬牛鞭子,切实推进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决心与态度。

坚持一问到底 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2015年,黄石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随着整治的深入,牵涉的党员、干部越来越多,按照规定,这些党员、干部都要被问责。

“一下子处理这么多人,会不会影响干部队伍稳定?市委、市纪委会不会按情节轻重选择性地只处理一部分人?”很多干部群众都抱有这样的猜疑。

但黄石市委态度坚决,问责不是选择题,决不能搞“法不责众”,必须一问到底,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最终,全市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14人,其中县级干部30人。

“没想到力度这么大,一个专项整治就问责200多人,光县级干部就有30人,真是前所未见。”不少干部发出这样的感慨。甚至还有不少党员、干部用“地震”一词来形容。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问责当中,有2名曾在城区担任分管财政的副区长已调任新的岗位,但仍然分别受到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这样的问责,与《问责条例》所规定的“实行终身问责”的要求是相符的。

问责不在于数量的多少,而在于是否做到了失责必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出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

在阳新县洋港镇“4·15”较大瓦斯事故的处理中,除童金波外,另有包括4名县级干部在内的13名党员干部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在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对于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认真负责等问题,黄石市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追究主体责任7人,追究监督责任6人,追究监管责任18人。

“绝对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市委、市纪委的决心这么大,问责力度这么大,失职失责想躲是躲不过的,必须干好份内的事,尽好应尽的责!”许多干部切实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

对监督者问责更严 坚决防止“灯下黑”

“纪委监督别人、问别人的责,纪检监察干部失职失责了,谁会向他们开刀?”很多人对“问责的人”是否能被问责存有疑虑。

答案是肯定的。对于不履职尽责的纪检监察干部,黄石市将问责的板子举得更高、打得更重,以更强有力的问责严防“灯下黑”。

2015年,市环保系统共有包括9名县级干部在内的39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周建华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今年以来,全市共有5名党员干部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直言,“落实《问责条例》不仅要把自己摆进去,更要把压力转化为动力,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自己应负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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