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纪委通报

2016-11-29 20:1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6319

2016年,全市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共问责115人,其中县级干部42人、科级及以下73人;问责处理40人,党政纪处分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其他处理方式32人。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李香华违纪问题。经审计发现,李香华在担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会议补助、加班费、值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开支各类费用。李香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总工会原副县级干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金炳扬违纪问题。经审计发现,金炳扬在担任市总工会副县级干部、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期间,对事业发展中心所属物业存在租金收取不及时、违规减免租金;事业发展中心财务管理混乱,设立账外账;事业发展中心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相关规定,不执行基本建设招投标程序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金炳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免职处理。

3.市福利院院长许绍东违纪问题。经审计发现,许绍东在担任市殡葬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支出公款旅游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在调查中还发现,许绍东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许绍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市经信委产业办副主任科员邹盛鹏违纪问题。经审计发现,邹盛鹏在担任黄石港区经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不顾班子成员提出的反对意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邹盛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子俊有关问题。经审计发现,刘子俊在担任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期间,对部分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未招标,部分项目工程完工未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大宗材料及设备采购未按规定招投标;门面管理不严,水费欠缴问题严重;工程完工未及时进行内部核算、导致利润反映不真实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刘子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