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武汉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决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系统总结湖北改革发展实践经验,纵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决定》。全会提出两个目标。到2029年,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体系框架和省级发展调控机制不断丰富完善,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五个功能定位”基本实现。到2035年,全省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北。
全会围绕四个方面,部署改革重点任务和举措。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践体系。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七项机制”,包括:建立健全规划统筹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统筹机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国资国企功能性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完善供应链平台体系建设机制;健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机制。
以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为支撑,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重点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教育综合改革、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
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基底,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机制体制。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改革:以水系为脉络科学确定流域治理单元;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完善统筹发展和安全体制机制。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统筹协同机制。重点包括5个方面:以社会建设为着力点推动扩大内需;以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为切入点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以强县工程为抓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以信息化赋能推动四化同步发展;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