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国考周末开考 考生有这些行为将永不录用

2016-11-26 09:3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记者 韦亮 摄

中新网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 阚枫)这个周末,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笔试将开考。本次国考共有148.63万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较去年增加了9.17万。

这次考试是新版《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后的首次国考,一些媒体也用“最严”来描述本次国考纪律的严格程度。那么,国考考场上有哪些纪律高压线?考生出现哪些行为将被禁考甚至永不录用?

串通作弊、替考、参与有组织作弊

——或将永远不得报考公务员

去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法定国家考试中,组织实施考试作弊的行为被列入刑事犯罪,其中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次国考报名前夕,10月1日开始,人社部发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有分析称,这一规定也意味着,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者将永远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

这些行为包括,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或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中新社发 孙文潭 摄

将试卷等带出考场 结束铃响后仍答题

——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这些行为包括,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考生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考生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

此外,考生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其他特殊标记,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生有这些行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均无效。

考试期间使用手机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诚信档案记录5年

根据新出台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考生在考场出现抄袭、协助抄袭行为,或者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在几乎人人都有手机的如今,考试期间,考生哪种行为才算“使用”通讯设备?本次国考笔试前夕,多省份也公布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范》。

根据操作规范,考试期间,考生携带通讯设备(如手机)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且未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时,考生借助设备进行联络(接打电话)、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等操作或设备内存有考试相关信息的,按“使用”记录;设备铃音响、振动等其他情形,一般按“未使用”记录。

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秩序

——责令离开考场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

如有考生破坏考点或考场秩序,如何处理?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行为包括,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试卷雷同,且有作弊证据

——报考者至少禁考5年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上述新出台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新增加了雷同答卷的处理条款。

根据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同时,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5年内直至终生不得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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