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自燃有多危险?100秒内就能让人窒息!

2024-02-26 22:51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122

你知道电动车起火

有多可怕吗?

据统计

2023年全国共接报

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

或许在家充电一整晚省时又省心

但过度充电正是电瓶车自燃原因之一

相关案例01

2024年2月23日4时39分,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


02

2023年12月28日,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东新店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情,事故造成4名被困人员遇难。经初步调查,火灾原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


03

2023年12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某高层小区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12层8号房,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难。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


锂电池自燃产生的明火和毒气

100秒内就足以让人窒息死亡

而水、沙土或灭火器

都无法阻止燃烧或爆炸

电瓶车自燃一旦发生

起火快、有毒气、灭不掉

逃生难度极高

请您珍爱自己和全楼邻居的生命

切勿为了图一时的方便

就心存侥幸

安全容不得侥幸心理

这份《电瓶车安全使用指南》

请牢记在心









早在2021年8月1日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其中对于高层建筑的电动车自行车管理

也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广大车主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

文章来源:湖北应急管理、央视网、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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