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个全面”|公开听证“不起诉”,为企业纾困解难

©原创   2021-01-28 14:58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3639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尹黎明 涂雅馨  摄影王一茗)1月27日,西塞山区检察院就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项发票案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杜道京、王晴,政协委员杨俊、周少春及人民监督员余群英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评议,就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据了解,黄石某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购入的原材料没有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抵扣税款,该公司法人张某对陈某提出帮忙联系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并承诺给与中介费。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陈某联系到广东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黄石该电子绝缘材料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三百余万元,税额四十余万元。

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首,连同陈某全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且两人均系初犯。案件承办检察官多方了解,该涉案公司现有120名员工,2019年被评为西塞山区“规模以上企业”,有效解决了 “用工难”“就业难”问题;且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该公司主动爱心捐助2万元,复工复产单年上交税收一百余万元,为西塞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助力民营企业走实跑稳,西塞山区检察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公开听证。

政协委员周少春表示,对于涉税金额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涉企经济类案件,检察机关应综合衡量认罪认罚从宽和案件事实,同意对该公司及犯罪嫌疑人张某、陈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人大代表杜道京表示,区检察院积极落实“两少”“一慎”措施,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从经济社会效果上进行考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守护了民营企业发展的“春天”。希望今后继续多渠道服务企业发展,确保营商暖商举措得到有效实施。

五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进行单独会商投票,一致同意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建议检察机关注重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妥善处理好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和行政管理、司法衔接等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西塞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企业筑牢法治屏障,努力为西塞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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