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湖北省纪委监委9月29日通报,钟祥市委原书记林长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钟祥市委原书记林长洲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分配;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接、资金拨付、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林长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贪婪腐化,擅权妄为,索贿受贿,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长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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