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流域1万余艘渔船退捕 1.72万渔民“洗脚上岸”

2020-07-08 09:1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7055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胜)两年前还是捕鱼人,如今成了护鱼人。7月6日天刚放亮,谢顺友麻利地换上工作服,在长江临江坪段跳上宜昌渔政巡护船,开始一天的工作。“我现在的工作任务是巡江,保护江豚。退捕政策好,我现在一个月收入3000多元,跟以前打鱼差不多”。

7月7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启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以来,到今年7月,退捕渔船近1.1万艘,17230名渔民转产安置。越来越多世代在长江打鱼的渔民像谢顺友一样“洗脚上岸”。2018年,宜昌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该市渔政监察支队增加了江豚巡护协助岗位,优先聘请了12名退捕渔民,谢顺友就是其中一员。

根据国家部署,从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2018年1月1日,我省率先在长江流域几个保护区启动了禁捕工作。到2019年底前,全省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完成退捕并全面实施禁捕。

近期,我省相继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联席会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与省委常委会会议,对禁捕退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到7月5日,武汉、宜昌、荆州、鄂州、黄石等长江干流流经我省的八个市州先后宣布实行“十年禁渔”,我省长江干流全面完成禁捕的大拼图。

按照精准退捕要求,我省对退捕的合法渔船和渔民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全面开展建档管理。通过摸底排查,我省共有持证机动渔船13534艘,目前已回收拆解近1.1万艘。退捕涉及渔民26260人,已转产安置17230人。

为了让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近3年来,我省累计筹资17.6亿元用于长江禁渔。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转产转业和培训等扶持政策,已有2156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过转产转业、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业12173人,临时性生活过渡10147人,保障安置房1092套。

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联合长航公安和海事部门,建立省市县三级协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重拳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

责任编辑:侯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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