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显示,截止3月31日,黄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6%,同比提高21.2%,累计优良率在全省17个市州中稳居第二。
全市一季度共收获87个优良天,自1月22日起,连续70个优良天。
可吸入颗粒物(PM10)累计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36.2%和31.6%。
据了解,黄石市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将以统筹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治位重点,着力抓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窑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集中力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将持续开展以“六治”为抓手的颗粒物管控工作,通过“治厂、治山、治车、治店、治地、治路”的“六治”工作措施,全方位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加快推进各大气污染治理专项工作进度,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强化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提升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水平。
促进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提升,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研究全市“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能力,推动重点工业园区站、重要港口站、大气边界站等建设,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各区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并按照要求实现数据直连。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涉气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结合重点排污单位用电总量和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来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侯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