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7号)

2020-02-17 01:28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58959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为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有效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市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对我市城区范围内实施更加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社区、小区、居民区一律实行24小时全封闭管理。对疫情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管理,一律严禁车辆、人员进出。对其他区域,落实从严管控要求,实行每个家庭3天1人,凭证限时外出。

二、医护人员、医药物资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等基本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保障的从业人员,以及因病、因孕就医等特殊情况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通行证

三、所有小区、居民区一律由街道、居委会统筹安排在职党员干部和街道、社区两级干部以及居民志愿者、物业人员24小时把守。

四、建立生活物资集中配送代购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保障机制。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各城区统筹,街道、社区组织配送,急需药品实行代购服务。关停不达标的商超、农贸市场、马路市场。所有街边门店,未经所在城区指挥部批准,一律不得开业。

五、升级交通管制措施,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医护人员用车、货车和救护、消防、抢险、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对出租车实施单、双号限行管理,严格落实车内定时消杀制度,督促司乘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六、组建由公安干警、基层干部、民兵、志愿者组成的纠察队,加强对社会面重点区域部位的巡查巡防。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严厉查处。

七、各城区、各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因管控不力、防控责任不到位的,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疫情非常时期,必须使用坚决果断的措施,需要全民支持配合。由此给广大市民朋友带来诸多不便,敬请理解支持!

大冶市、阳新县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对城乡从严管控的措施。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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