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 进行集中消毒的通告 (第15号)

2020-02-02 18:2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30476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在公共区域传播,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环境整治组研究,并报市指挥部同意,决定2月3日晚上利用雾炮车、洒水车等设备对中心城区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喷洒消毒。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喷洒时间

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22:00至24:00。

二、喷洒范围

中心城区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

三、喷洒单位

(一)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垃圾中转站处理站、公共厕所等由市城管委组织消毒。

(二)物业服务小区、建筑工地、售楼部等由市住建局组织消毒。

(三)超市、商场由市商务局组织消毒。

(四)集贸市场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消毒。

(五)医院、医疗机构等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消毒。

(六)学校、幼儿园等由市教育局组织消毒。

(七)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由各产权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毒。

(八)公交车由市公交集团组织消毒,出租车、营运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消毒,共享单车由产权或管理单位组织消毒。

(九)各城区(开发区)负责辖区范围内未覆盖的其他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

四、相关事项

(一)各位市民当天晚上21:00前关闭门窗,尽量不要外出,保持良好心态,做好自我防护,积极配合消毒人员工作。

(二)各喷洒消毒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或帮助管理对象购买消毒用品,既对公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消毒,更要保护市民和食物安全。

感谢各位市民和各责任单位对消毒工作的支持、配合和辛苦付出,因消毒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冶市、阳新县比照执行。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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