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服务企业 要“叫得响” 更要有“理念”

©原创   2019-08-29 18:1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0020 记者江汇通讯员潘均衡 汤自勤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江汇 通讯员潘均衡  汤自勤) 秋虎蛰伏丝毫不影响法院人践行初心使命的步伐。8月26日上午,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一行5人赴湖北航宇航宇鑫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鑫宝公司)、兴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成公司)就企业破产重整相关事宜开展了深入的调研、走访。大冶市陈贵镇党委书记吕叙旺全程陪同调研。

无需寒暄,单刀直入,王军院长刚一坐下,就对航宇鑫宝公司负责人席承松说明此行目的——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需要法院帮助解决的问题——我们是为解决问题而来。负责人席承松感慨,航宇鑫宝破产重整一案已经到了尾声,企业破茧重生在望,这期间离不开法院的帮助与支持。他详细介绍了企业目前引资状况,向法院提出引资成功后所需要的司法帮扶问题,并就企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涉诉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了汇报,希望法院能综合考虑公司重整情况,有效化解该类案件给重整后的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

王军院长非常重视负责人席承松提出的问题,并当即承诺召开审委会专题研究该重整企业涉诉案件,着力给重整后的新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随后,王军院长一行参观了航宇鑫宝生产车间,兴成公司旧厂房设备等,对重整待发的企业报以深深的祝福。当天下午,王军院长同执行局长柯建华、专职审委黄开文又风尘仆仆共赴黄石担保集团就三起涉企执行案件情况开展座谈,双方就每起案件的资产处置情况和企业的诉求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交流。

两个小时的座谈,没有半句套话,就像王军院长所说,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是“叫得响”,应该向坚持“树立三个理念”对标一流营商环境看齐一是要树立提高审执效率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就是尽量减少企业诉累,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及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大冶法院将坚持在诉讼服务中心落实优企护商服务机制,保障涉企案件当场立案,减半预交诉讼费,胜诉生效后立即退回诉讼费,严格把控涉企案件办案期限,在涉企案件流程管理中,加大院庭长监督力度,督导承办人快审快结快执。二是要树立降低司法干预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2019年2月1日起,大冶法院便将冻结、查封企业法人等财产保全裁定文书签发权收归分管院长行使,切实加强在程序节点上的司法监管力度,尽量采取以查封不动产为主,以冻结其到期债权、金融机构账户为辅,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三是要树立敢于破产重整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法院应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推动破产重整“府院联动”机制落实,促成政府职能部门加入案件协调和风险处置工作,一揽子解决职工安置、信访维稳等一系列破产衍生问题,推进全市企业破产重整进程,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运用法律手段让“僵尸企业”退出市场。

王军认为大冶法院是切实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即便案多人少矛盾如此突出,即便人均办案数在全省基层法院都名列前茅,大冶法院从领导到干警的脚踏实地、稳扎稳打、担当作为的作风都让人动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如大冶法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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