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公示《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严禁教师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代为评改作业,鼓励各地开展每周“无作业日”等方面的探索。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如八仙桌上放灯盏——明摆着,“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这句话我们也听了好多年。去年底,教育部还联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措施有30条之多,涵盖方方面面,规定相当细致,被外界称为“减负三十条”。至今超过半年了,不知“减负三十条”效果如何。
可以肯定,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行政命令对学校是管用的,尤其是升学压力不大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比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这一规定,在许多地方已成为共识并付诸行动。高中阶段学校能否不折不扣执行,有待观察。但只要看看某些学校高三教室墙上贴着的励志标语,诸如“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通往清华北大的路是用卷子铺出来的”“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生时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就不难知道,减轻高中生学业负担何异于滚石上山。
退一步说,就算所有学校都听话,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能否应声掉下来,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它就像一道大坝,抵挡着“减负令”的冲击波,那就是广大家长。只要分析一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必选动作”与“自选动作”占比,就不难得出结论,他们的课业负担更多来自校外而非校内,来自家长而非老师。老师少给或不给孩子布置家庭作业,孩子是高兴了,可很多家长未必开心。于是,许多孩子一放学,就被他们的家长送进了各类课外班、补习班,有的连周末都安排得满满当当,一周七天连轴转,半天休息时间都不给。校内减下的“负”,不但在校外补足了,有时还加了码,负担更重了。此等语境之下,“无作业日”岂能过得了家长关?
纸面行为规范也罢,宣示性条款也罢,“减负令”还是有其存在的意义,但也不宜高估。毕竟,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是一项系统工程,非教育部门独力能够胜任。别的不说,要是得不到广大家长的真心配合,减负难免事倍功半。把家长争取过来,使之成为减负的“副攻手”,必须从素质教育、学生评价、高校招生、就业保障等多维度着手改善,逐步扭转“只见分数不见人”的中小学教育现状。
(实习编辑:柯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