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满江砂的采砂船 通讯员 朱秦 摄
部分已经拆解的船只 通讯员 朱秦 摄
拆除采砂装置 通讯员 朱秦 摄
工作人员正在拆解非法采砂船 通讯员 朱秦 摄
警方收缴的涉案船只 通讯员 朱秦 摄
夜晚正在偷采的采砂船
(通讯员 阳公宣)近年来,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分子盯上江砂这个“软黄金”,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今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黄石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迅速成立专班,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主动进攻,强力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采砂工作。
截止目前,该局成功打掉6个长期在阳新县富池镇长江水域作案,采、运、销一条龙的非法采砂团伙,依法刑事拘留18名涉嫌强迫交易、非法采砂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
拉开大网,全面铺开打击整治局面
长江流域岸线覆盖阳新县数十公里,其中富池镇沿江一带素有“软黄金”之称的黄砂资源尤为丰富,久负盛名。近年来,黄砂价格可观,盗采江砂现象时有发生,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2018年3月下旬以来,针对阳新县长江支流富河流域非法采砂问题,阳新公安机关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徐卫东亲自挂帅,富水流域9个辖区派出所组成的整治专班和从环保、刑侦大队组成的打击专班,在阳新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联合水利、港航等部门开展了长江支流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与此同时,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落实长江沿线河湖警长制,徐卫东担任县级河湖警长,各派出所所长担任镇级河湖警长。按属地管理原则,将阳新境内长江岸线环境保护和治安秩序维护责任落实到韦源口、黄颡口、富池等辖区派出所,建立长江岸线常态巡逻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全力维护长江岸线生态环境安全。
2018年6月,阳新县公安局“扫黑除恶”精准打击专业队伍通过摸排梳理,挖出一个重大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势力团伙。
经查,2013年至2018年,该团伙主要成员柯某礼(男,65岁,阳新县兴国镇人)、柯某松(男,61岁,阳新县排市镇人)和阳新县军垦农场人袁某猛(男,52岁)、袁某术(男,62岁)、袁某全(男,58岁)相互勾结,在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富河流域多处河场采取打时间差的流动“打游击”方式,非法从事采砂活动。
期间,5人均为股东,各自出资采砂活动后以参与利益分红,将所采河砂用车辆拖运至阳新兴国城区城南大桥头砂场集散地销售,涉嫌强迫交易,还将采好的砂销售到上海等地区,非法获利高达50万余元。
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初步掌握了柯某礼等人强迫交易、非法采砂的犯罪事实。
制定周密的抓捕方案后,7月3日,阳新警方一举收网,智捕该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势力团伙成员,将5人全部依法刑事拘留。
强力出击,再端非法采砂“代表性”团伙
2018年9月以来,阳新公安机关多次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富池镇 “鲤鱼洲”(长江流域富池镇水域岸线)一带非法采砂行为猖獗,均为夜间盗采作业。
徐卫东获悉相关情况后,紧急召集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具体事宜。
专班民警通过大量摸排,一方面掌握了富池镇沿江一带三无非法采砂船只名单,另一方面对近年来行政处罚记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研判,从小线索里深挖细查,并采取公开走访摸排和秘密侦查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很快挖出了有代表性非法采砂人员鲍某星(男,47岁,阳新县富池镇人)的“淘金”历程。
通过连日的大量摸排及蹲点守候,10月28日19时许,专班民警周晓敏获知,光棍一人的鲍某星正在位于富池镇的自家中玩电脑,按照其生活习惯,可能会在该时间段出门找餐馆打发自己的晚餐。
当晚,由何志刚亲自带队,专班民警提前潜伏在鲍某星所在小区附近。
20时许,当一名中年男子准备发动一辆停放在该小区内的车辆时,早已蹲守周边的周晓敏等专班民警一跃而上,一举将其抓获。
鲍某星到案后,避重就轻,妄图逃避法律打击。但在专班民警先前固定的大量证据面前,通过连夜审讯,鲍某星最终如实供述了其在长江流域富池镇一带非法采砂的犯罪事实。
随着摸排工作的深入,碎片化的信息经逐一整理汇总后,专班民警发现,以鲍某星、叶某望(男,44岁,阳新县富池镇人)、钟某军(男,45岁,阳新县富池镇人)、田某林(男,48岁,安徽铜陵人,由其投资购买挖砂船,与鲍某星合伙非法采砂)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浮出水面。
幕后黑手,掐住盗采江砂团体命脉
专班民警通过深入侦查,发现阳新县富池镇以柯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打着“某公司”(目前已名存实亡)的旗号,垄断并组织违法犯罪人员在富池长江流域非法采砂。
当地一些居民在巨大利润的驱使下私自购买采砂船,以向“某公司”缴纳资源费的形式挂靠在该公司名下,有组织地长期在富池长江流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对当地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都造成了巨大威胁。
在此灰色非法采砂的领域中,“某公司”垄断管理的主要手段为:对各个参与非法采砂的船只进行统一管理,分批次安排夜间非法采砂,并从中收取高额的“资源费”;对各个采砂船偷采的黄砂质量较好的必须交由该公司统一在江上现售,每吨收取50%的利润;定期组织各个挖砂船船主“开会”,制定规章制度,巩固垄断地位;聘请涉嫌黑社会组织团伙成员贾某(男,阳新县兴国镇人,已另案处理)等人对不服从“集中生产”管理的船主用威胁、打砸船只的方式进行惩罚。
所谓“集中生产”,即由“某公司”统一安排出勤盗挖砂时间,定在午夜之后的凌晨至黎明前时段;通知哪位船主去江上挖砂就谁去,使富池地区盗挖江砂的零散船主变成有组织群体。
深挖侦查,牵出多个非法采砂团伙
为坚决遏制该水域非法采砂猖獗行为,掌握鲍某星非法采砂团伙后,专班民警决定平行并进,继续深挖其他采砂团伙。
专班民警从之前掌握的信息入手,重新梳理,终于,陆续有了新眉目。
专班民警再次水、陆并进,兵分几路开展调查取证,并广泛搜寻涉案船舶和人员踪迹。
很快,专班民警掌握了另外4个非法采砂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
以戴某喜(男,45岁,阳新县富池镇人)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有两艘采砂船,2017年至2018年,该团伙在富池长江流域非法采砂获利200万元以上,另戴某喜不仅自己参与非法采砂牟利,由于其与“某公司”高层头目柯某中有较铁的关系,也属“某公司”的管理人员,由其代表“某公司”对所有采砂团伙收取出售黄砂时从中所提取50%的“资源费”,而真正显示其“油水厚”,并能够中饱私囊的是由戴某喜一手遮天,经手从挖砂人出售黄砂给买砂商时从中赚取差价。
以章某平(男,50岁,阳新县兴国镇人)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2017年至2018年,非法采砂获利150余万元。
以刘某明(男,43岁,阳新县富池镇人)、冯某(男,31岁,阳新县富池镇人)为首
的非法采砂团伙,在2017至2018年,非法采砂获利60余万元。
以章某新(男,44岁,阳新县富池镇人)为首的非法采砂团伙,非法采砂获利20余万元。
此外,章某平、刘某明各自均经营沙场,各自收取非法采得的江砂价值均高达200余万。
强力追捕,涉案嫌疑人均落法网
专班民警通过调查,发现涉案人员及船舶分散在各地,实施抓捕难度较大,并很有可能打草惊蛇,导致嫌疑人潜逃并互相串供。
对此,专班民警经过两个多月的连续奋战,逐步理清参与非法采砂的人员、船只、黄砂交易数量及其它细节,形成相互支撑印证的完整证据链。
在固定证据的同时,警方积极查找涉案人员下落,摸清了一大批参与非法采砂的嫌疑人的相关线索。
此后,专班民警分成多个抓捕组,重拳出击,迅速部署开展抓捕行动。
11月4日凌晨1时许,在黄石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一支抓捕队伍奔赴安徽省铜陵市,一举将正在老家睡觉的鲍某星同伙田某林抓获。
11月6日下午4时许,侦查专班集中警力,辗转武汉市、连奔咸宁市祟阳县城一酒店将正在房间内与人聊天的戴某喜抓获。
警方还抓获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伍某新(男,45岁,阳新县兴国镇人),此人系阳新砂场老板,2014年至今,共收取富池长江非法采得的江砂总价值约300万。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7岁,阳新县兴国镇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目前查实其2017年至2018年从钟某军等人手上购买非法从长江偷采的砂子,总价值约15万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柏(男,45岁,阳新县兴国镇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目前警方已查明2015年至今,林某柏在明知富池江砂系非法开采所得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上购买了2000余吨,价值约4.5万元。
犯罪嫌疑人沈某蒙(男,47岁,阳新县富池镇人)涉嫌非法采砂,于2016年花40万元购买了一艘采砂船,2018年1月又花90万购买另一艘采砂船,并使用这两艘船从2016年至案发前合计在富池长江流域非法开采江砂约1.5万吨,价值20余万元。
目前,非法采砂、销砂团伙主要成员鲍某星、钟某军、叶某望、刘某明、戴某喜、冯某、沈某蒙、章某新、章某平、林某柏、张某、伍某新、田某林等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柯某等8人被上网追逃。
据查证,在以柯某为首的某公司的垄断下,盘踞在富池长江水域非法组织采砂累计数百万余吨,涉案资金1.7亿元,目前,涉案资金已被扣押300余万元,扣押涉案船只48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