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划管控。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龙头作用,统筹安排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先满足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空间需求。引导建设项目合规合理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水田。对用地选址有特殊要求,而现有规划条件确实无法满足的,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将项目集中打捆,按法定程序进行土地规划局部修改。
二是计划管理。按照“保重点、保民生、保当年、保开工”原则,实行适度宽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和规模,全额开具用地计划通知书,随用地报件一并上报,建立台账,实报实销,确保全市各类项目用地计划需求,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指标筹措。加大耕地占补项目实施力度,今年已实施完成3批53个项目,共新增耕地6926亩,用于重点工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活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2个国家级试点政策,已使用5559亩“两项试点”建新指标,申报了25个涉及水田的批次(项目),有效解决一批涉及精准扶贫、县域经济、易地搬迁等重点项目用地问题。通过统筹县级、暂借省级、承诺后补等方式,为鄂咸高速、黄石三中新址、下陆北控等项目筹措1000余亩的耕地占补指标。鼓励其他项目特别是一些商业项目,通过市场行为购买1830余亩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四是全程服务。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均成立由一把手亲自负责的工作专班,主动联系市发改、经信、规划、交通等部门,采取现场服务、召开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摸清问题和困难,分类指导,有效推进,对当前条件下难以解决的,及时向省厅、市政府汇报,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政策。
五是优化流程。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申报主体责任,制定报件资料清单,优化内部审查流程,“一网一门一次”受理,实行并联审查,一次性告知,对审查出的非原则性问题,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实行网上远程补正。
六是压减时限。县(市)区在受理用地申请后,对符合报批条件,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上报,市级审查时限控制在6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