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七大举措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8-12-13 17:42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4983

一是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上级要求。迅速传达省委蒋超良书记等省、市领导重要批示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和市国土系统汛期地质灾害会议,印发《2018年度黄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地灾防治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落实。

二是推进巡排查及地灾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强化防灾预警。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人员、“四位一体”网格员发布预警信息15次,敦促其坚持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三查”制度。联合市建委、交运局等全面开展交通公路水运工程、水利枢纽、防洪抗涝设施、城乡建设、尾矿库等重点设施场所的巡查排查,排除风险。强化对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监测预警、远程会商、应急指挥三大平台室内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夯实防灾基础。调整完善61名网格责任人、45名管理员、22名协管员、1034名专管员信息。协调各县(市)区政府与地质灾害防治网格责任人直接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求以网格单元(乡镇、街道)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学习培训讨论会,确保每个网格四大员之间职责明晰、信息互通、共同管理、分工协作。根据省厅要求及时发文要求对所有地灾隐患点进行了地灾演练。2018年市局共组织全市1394人开展应急演练18次、组织479人开展培训7次。

四是严格信息报送“日报告”制度,实时防控风险。各级国土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政务和地灾双值班值守及“日报告”制度,每天组织开展巡查排查,并将巡查情况(灾情情况、领导巡查督导情况、巡查人数、巡查地灾隐患点个数、雨量情况)报市局,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截止至目前,全市国土系统共出动2230人次,巡查地质灾害隐患点3521处,处置了11次灾(险)情,撤离了1户4人。

五是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技术保障。印发《关于调整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按照突发地质灾害职责分工,依托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技术力量,成立了技术保障小组,调集市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38人,成立了应急抢险救灾队。

六是用地预审环节开展危险性评估,加强防灾意识。提请市政府审查并印发《黄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结合项目前期用地预审,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以及重要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进行危险性评估工作,主体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七是推进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进展,加快工程建设。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部、省级投入6905万元的11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其中,9个治理资金项目已全面实施,预计2018年底全面竣工。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今年启动,力争2019年全面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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