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扎实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鄢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周细萍等人违规套取教育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11月,鄢畈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周细萍在明知自己家庭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鄢畈村为其出具虚假的家庭贫困证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国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为其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致使周细萍之女违规领取高中助学金共计1500元。2017年12月,黄国兴、周细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阳新县三溪镇黄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开松等人违规套取、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黄冲村先后从树莓基地专项扶贫资金中挪用6.39万元、套取水果基地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用于支付该村欠款、公款招待、公款送礼等支出。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开松,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陈海洋,村委会副主任陈洪玉,村委会报账员陈壮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黄开松、陈海洋、陈洪玉、陈壮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月,黄开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2月,陈海洋、陈洪玉、陈壮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樟铺村副主任柯平在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时任樟铺村副主任柯平分管民政工作,未按照低保动态管理原则及时将已去世低保保障人口按程序予以上报核减,致使该村4户低保人员去世后共计超额领取低保金12012.5元。2018年4月,柯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伤害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压实压紧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补短板堵漏洞,健全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打好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问题及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为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