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原创   2018-03-06 21:4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署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阳新县白沙镇潘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教生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等问题。2015年10月,石教生和时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潘际合,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知该村村民潘某某未新建房屋,仍为其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并在危房改造审批验收过程中,帮助潘某某弄虚作假,致使其骗取危房改造资金8500元。同时,潘际合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0月,石教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潘际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西塞山工业园区新港村村委会委员熊群花违规套取教育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2月,新港村村委会委员熊群花利用职务之便,提供虚假家庭困难证明材料,为其子违规领取普通高中助学金1500元。2018年1月,熊群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王镇坎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时文虚报工程项目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程时文在担任坎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以虚报低产田改造、渠道清淤、通组公路建设等工程项目的方式,违规套取扶贫资金7万元用于偿还村级债务。2017年11月,程时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扎实开展好全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监管缺失、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等重点方面,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扶贫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地落实见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中共黄石市纪委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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