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处置危险物质 贪财女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8-05-10 13:27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现场 通讯员 杨慧兰 摄

(通讯员 杨慧兰)5月8日,黄石阳新警方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并将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

5月7日晚上8时许,阳新县公安局韦源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柏林村一废弃矿区空地有人疑似燃烧有毒物质,已经3天了,浓烟滚滚,气味刺鼻,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正常生活。

接警后,该所民警董施雨等人迅速赶赴现场,只见几名当地村民已将一名中年女子堵截。旁边一大堆乌黑如砂的金属颗粒如同小山丘,仍冒着浓烟和火光,浓浓的异味令人不适。

据在场村民反映,该女子3天前悄悄将一堆废物运输至此点火焚烧,当晚又悄悄来此地翻动焚烧的废物,以便让其燃烧充分。当地村民发现后,立即联合起来将其拦截。

随后,韦源口派出所联合该局环保大队对该女子进行了审讯调查。

经查,该女子现年48岁,名叫潘某,3天前通过熟人联系,动用大货车以每吨1200元的价格从南京某废旧市场运来43吨废弃电路板等电器垃圾。趁夜深人静时在此卸货,并点火焚烧。

经环保部门现场勘查,该垃圾属于HW49(900-045-49)类危险废物,大量焚烧污染环境。潘某称将该废物燃烧后提炼出的金属每吨可卖五六千元,想从中赚取差价获利。

因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阳新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此,阳新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违反规定非法处置危险物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如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有人非法处置危险物质,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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