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重磅发文!涉及中高考改革、教职工编制!

2018-03-20 09:14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9749 长江云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

《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班额”什么时候消除?

中高考改革怎么改?

学生的补贴、奖学金制度有什么新变化?

教师队伍如何建设?

奖学金&补贴

《工作要点》指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一补”政策,将非寄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补助范围;

● 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制度;

● 实施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延伸——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具体补偿标准看这里:

《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学校建设

就在不久前的全国两会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提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他也就大班额、补习班、高考改革等热门问题进行了回应。此次湖北省教育厅发布的《工作要点》,对于这些话题也有详细的说明。

学前教育

● 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奖补工作。

● 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动态监督管理和专业指导,开展全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复评,开展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专项行动。

中小学

●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确保2018年底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任务“过九成”。

● 深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进一步治理“择校热”。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确保2018年底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

● 研究制定《湖北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反馈评价制度。强化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布局建设一批足球、篮球等体育项目特色学校。

● 创建10个左右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将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

高中阶段

● 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完善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改进招生录取办法。

●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建立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

高等教育

● 继续开展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做好2018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 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评选10个左右省级高校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 扩大高校人事管理自主权和经费使用管理权。建立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高校科研水平评价制度和人文社科基地动态管理机制。

● 实施“荆楚卓越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医学人才培养改革。

● 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

● 稳步推进我省高校选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境外大学、海外分校。 鼓励我省高校与国外著名高校合作建设高水平国际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

职业教育

● 立项建设7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 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2018年培训50万人次。

● 深入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改革。

教师队伍建设

● 研究制定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

● 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集中培训500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

● 建设一批师德教育涵养基地,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 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遴选活动。

● 继续实施农村新机制教师招聘。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履约就业管理,继续实施中央“特岗计划”。

● 选聘“楚天学者”200名、湖北产业教授20名,评选湖北名师工作室40个,遴选推荐“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 继续实施“楚天中小学教师校长卓越工程”,新增15个“国培”项目县市。

● 建设一批“技能名师工作室”。组织开展第十批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严肃查处

● 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补课、乱办班”“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

● 紧盯教育扶贫、考试招生、教材教辅、政府采购、资金分配等重点环节和领域,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教育领域腐败问题。

(责任编辑:刘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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