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新规:在铁路旁放风筝、孔明灯等最高罚5万元

2018-01-01 11:33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新华社

新华社武汉12月31日电(记者 王贤)“在铁路线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飞行器等低空飘浮物体,铁路公安机关将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武汉铁路公安局局长李冬生说。

2018年1月1日起,《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办法以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毁坏铁路设施设备、防护设施,危害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危害铁路安全等4类26种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湖北省委政法委秘书长郝爱民表示,办法施行后,一是解决了“谁来管”的问题。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管的政府责任,铁路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发改、公安、国土、电力等单位的部门责任,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解决了“怎么管”的问题。如铁路安全设施应当与铁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违反办法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设置了具体的处罚标准。三是解决了“有钱管”的问题。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保障3000万元。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河表示,当前铁路外部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秩序的首要因素。今年以来,湖北铁路先后发生由路外环境导致的严重安全隐患12件,贯彻落实好办法,进一步优化铁路安全环境,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近年来,随着京广、宜万、汉宜铁路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投用,武汉在全国路网中的骨干地位更加突出,截至2016年底,湖北省营运铁路线达到4128公里,到“十三五”末将突破6000公里。

(责任编辑: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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