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措施政策 10月3日执行

2016-10-03 10:17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262 武汉市房管局  

2016年10月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出:对江岸、硚口等七个主城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实行限贷限购。住房限购措施自2016年10月3日起施行。

武汉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措施政策 10月3日执行 武汉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措施政策 10月3日执行

另据大楚房产:武汉新政加码:重启限购限贷!

武汉成为了继济南、无锡、郑州、成都、合肥之后,第6座宣布限购的城市。

10月3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武汉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核心内容为武汉主城区今起限购限贷,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提至25%,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本地人最多可购2套房,外地人最多可购1套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武汉市远城区(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原有购房政策不变。

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武汉市江岸,江岸、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2、上述区域,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最低为25%,较之前提高5成。

3、上述区域二套房首付50%,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本市户籍家庭,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上述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