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多措并举整治道路扬尘 全力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7-11-30 11:0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392 www.hshb.gov.cn  

为进一步落实《大冶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冶政发[2017]15号),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推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全面改善大冶市空气环境质量,大冶市环委会积极应对,23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题工作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控、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点位管理工作通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目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

27日,大冶市环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督办小组,开展道路扬尘整治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省、市大气控制点位控及周边进行现场督办检查。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对道路扬尘整治情况及运输渣土车辆无覆盖措施进行检查督查中五个市控点位,松山路、高铁大道路面清扫、洒水情况良好,但还需加大力度;督查过程中,发现某路桥公司搅拌站无组织排放烟尘严重,料场违规露天堆积;华夏铝业路段某工地施工渣土运输未覆盖,渣土沿路抛洒严重,城区某些路段洒水频次不够,保洁力度需加强。

针对现场检查的情况,29日大冶市环委会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方位、无死角。要求相关单位一定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合力。大冶市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的管理,确保所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五个100%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达标,有喷淋冲洗设施的工地要正常运行,没有设施的要快速整改到位;城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监督渣土运输车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线路实现封闭运输,严厉打击抛洒违法行为,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环保部门要做好综合督查及秸秆禁烧宣传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超载、超重运输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气象部门要及时对特殊天气的气象进行预警信息发布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交警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对超载和抛洒行为的打击,大对黄标车淘汰力度。要认真抓好各工作落实,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做到令行禁止。各单位要迅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的应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加大宣传和追责力度,检查督导结果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