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今年内将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7-09-26 09:46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www.hshb.gov.cn  

8月25日,黄石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统筹推进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会议,会议明确要求: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到2020年,将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科学化、精细化的“一证式”管理。

全面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全面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部署,是补齐环境短板、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战略举措,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进展,是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的重要内容。市环保局总工唐大平指出,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重点是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衔接环评制度,融合总量控制等制度,确保精简高效;是要进一步推动和鼓励企事业单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规范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严格按证监管,提升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纳入其他污染物,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盖。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一企一证,企业将持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多排多放多担责、少排放可获益,没有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企业将停止生产。

黄石市环保局局长徐崇斌指出,排污许可改革是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的重构和强化,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办,强化问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将排污许可制真正建成固定源管理的核心制度。徐崇斌就如何落实好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提出“四个到位”,即,要做到政策学习到位,按国家、省级文件要求,做到操作流畅;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到位,于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完成火电、造纸、《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要监管到位,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行为;要公示公开到位,按照要求做好数据对接,实现数据集成、信息共享、社会公开,环保部门要监督企业是否合法排污,同时也要让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徐崇斌强调,排污许可证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环保部门要按上级要求落实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也是履职尽责的体现。(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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