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积极盘活存量用于租赁,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建立快速审批通道,探索实施并联审批。
《通知》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住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被选为首批试点单位。7月17日,广州市政府率先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公布16条措施,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