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法院:“猎狐计划”拘传“老赖”16人 全城围剿“老赖”

©原创   2017-07-07 19:07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6652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通讯员 程琼芳)7月6日上午9时整,阳新法院在市中院统一部署安排下,启动“飓风行动”之“猎狐计划”,随着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爱民的一声令下,全院干警迅速出击,兵分两路,在人大代表及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出动警车10辆,干警50人,在全县范围内抓老赖,掀起了新一轮的执行风暴。

乡间小道狭路相逢

上演生死时速

“这个车上坐的就是柯某某,不好,他要跑!”6日下午,在阳新县枫林镇某砖厂前的小路上,阳新法院执行干警正驱车前往砖厂,对“老赖”柯某某实施控制。可还没到砖厂,就见一辆白色的轿车从砖厂驶出来,与执行干警一起的申请执行人发现,柯某某就在车上,当即叫了起来。

眼看轿车马上就要开走,执行干警来不及多想,两辆警车立即一前一后对白色轿车实施围堵拦截。白色轿车虽然最终被逼停,执行干警们却出了一身冷汗,原来警车的前方还有一辆大货车,在这条狭窄的小路上,稍不注意就可能发生意外。

将车逼停后,执行干警立即让柯某某下车,对其实施控制。

小标的引发大矛盾

拘传后当场给付

“我在超市门口钱被偷了,找他家人要几多回不肯给。” 7日上午,盲人赵某高兴地从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执行款6100元。

赵某是阳新县浮屠镇人,一直以算命为生,挣钱不易,不料去年6月的一天,在浮屠镇某超市建行取款机旁手提包被偷,后来,警方调查到是15岁的明某某所为。赵某多次向明某某家人讨要无果,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明某某父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明某某未满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明某某父母返还所盗现金。

执行中,明某某父母却不认可其孩子所偷现金,不肯给付。而赵某因一点一滴攒下来的辛苦钱被盗,心中更是憋着一口怨气,双方矛盾渐甚。6日,该院执行一分队将明某某母亲带至法院,经执行干警劝导,明某某家人终于将6100元的执行款送到法院。“虽然这笔钱数额不大,但对于他来说,挣点钱不容易,6千是当作6万来用的。”临走前,和赵某一起来领钱的亲友感激地说道。

突击执行逮“老赖”

执行庭获赠锦旗

7日上午一早,当事人邓某送来了一面书有“秉公执法,廉洁高效”的锦旗,感谢阳新法院执行干警的倾心调解和大力执行,为其追回2.5万元的借款。

“从借钱到今天拿到钱,前后四年了,借条都是后来补的。”拿到钱的邓某说道。陈某因需资金周转,向邓某借款2.5万元,后多次催讨无果,于去年7月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于2016年年末还清借款2.5万元。

“猎狐计划”将陈某列入拟拘留人员之一,行动开始,该院执行二分队率先奔赴陈某家中,面对突然出现在家中的执行干警,陈某措手不及,只好随执行干警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在法律威慑下,2.5万元执行款当天全部给付到位。

当天行动,阳新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6人,执行完毕7件,和解4件,履行完毕标的额27万余元,并将5人移送拘留所。

 据悉,“猎狐计划”将持续一个月,主要以集中司法拘留和集中强制扣车为主要手段,集中打击清理一批小标的涉民生、涉信访、涉金融执行案件,重点打击“四类主体”,即“霹雳行动”中被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曝光等法律措施,仍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仍然开豪车,住豪宅,高消费的人;寻求地方或部门保护,明目张胆抗拒法院执行的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境的人。

责任编辑: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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