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呈现四大亮点

2017-05-17 17:5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603

记者近日召开的全国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六个试点省座谈会上获悉,湖北省创新出让方式,突出生态开发绿色发展,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突出净矿业权出让,创新出让方式。矿业权出让前妥善解决好矿业权与土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道路使用权等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让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做到干干净净出让矿业权。

二是突出生态开发绿色发展,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湖北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生态开发试点,创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突出生态开发绿色发展,将其定为矿业权出让的重要条件,突出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矿产资源开发底线的发展理念,强化矿产生态开发准入管理。

三是突出“多规合一”,严守生态红线。湖北省要求,矿业权出让必须依照“多规合一”的原则,切实做好矿产资源、土地利用、环境生态和森林保护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坚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保护边界,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和引领作用。

四是突出科技管矿,强化监管服务。在“国土资源云”建设框架下,推进“互联网+矿业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武穴市露天矿山科技管矿标准化样板矿山,抓好黄石三鑫公司等智慧矿山建设,推广微惯导技术在矿山企业的应用,让矿产资源管理人员能够随时随地掌握矿山开采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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