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2016年“扫黄打非”六件大案

2017-04-25 11:13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82865 湖北日报网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王珊珊)4月24日,湖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2016年“扫黄打非”六件大案。

1.武汉“4.07”销售非法少儿出版物案

“4.07”销售非法少儿出版物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治安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基本案情:2016年4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东西湖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和东西湖区公安机关,联合端除了两处少儿非法出版物窝点,现场收缴涉嫌非法少儿类出版物——《立体手工(喜洋洋与灰太狼)》、《立体手工(植物大战僵尸)》、《10以内加减法》、《汉字描红》等少儿类畅销出版物110种共计180万余册,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涉嫌违法经营额1000余万元。后经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鉴定,上述出版物均为非法少儿出版物。此案已移送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侦办。

经查,匿藏于东西湖区径河街民田社区老鸦墩116号、113号的居民住宅仓库内的非法少儿出版物系犯罪嫌疑人周某非法销售,周某不具有销售出版物资质(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上述出版物主要以批发形式通过快递、邮寄、公路运输等渠道发往河南、湖南等邻边城市及湖北省内周边城市。

查处结果:目前,此案已进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

2.武汉“5.30”销售非法少儿出版物案

“5.30”销售非法少儿出版物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治安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基本案情:2016年5月30日,根据群众举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黄陂区“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协调市区文化、公安等执法部门,对位于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桑树咀村的城合图书有限公司仓库进行突查。现场发现该仓库内储存大量涉嫌非法少儿出版物(《宝宝涂色》系列、《趣味英语》系列、《识字阅读》系列等)。经清点确认,涉嫌非法少儿出版物149种共计8万余册,总码洋59万余元,涉嫌违法经营额41万余元。后经湖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上述出版物均为非法出版物。此案已移送武汉市黄陂区公安分局侦办。

经查,储存于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桑树咀村仓库的非法少儿出版物系犯罪嫌疑人石某非法销售,石某不具有销售出版物资质(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上述出版物主要以批发形式通过快递、邮寄渠道发往河南、湖南等邻边城市及湖北省内周边城市。

查处结果:目前,此案已进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

3.黄石“2.18”非法经营教辅图书案

2016年2月18日,接群众举报,黄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位于黄石港区纺织三路一出租房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出租房内存放有16521册中小学教辅类出版物,当事人洪某某现场无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经立案调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男,1950年5月出生,湖北省黄石市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中小学教辅发行业务,自2011年7月至2016年2月非法经营中小学教辅类出版物94205册。经司法审计,确认其非法经营额500余万元。目前,有关部门已锁定嫌疑发行单位6家,案件涉及北京、武汉、随州三地。

2016年2月26日,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该案移送市公安部门侦办,该市公安部门当日予以立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洪某某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11月指控被告人洪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鉴于该案分布区域广,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已将该案列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4.黄石“5.13”侵犯著作权案

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间,黄石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根据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举报线索,先后在黄石亿通建筑书店查获涉嫌侵权盗版的国家建筑标准专业类出版物714册,经鉴定,其中675册为侵权盗版出版物。经进一步扩线调查,发现我省多地出版物市场销售的涉嫌侵权盗版的国家建筑标准专业类出版物均来自山东省济南市。2015年1月24日,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同年5月13日,黄石港分局正式立案侦查,8月20日将嫌疑人高某(男,1973年12月出生,黄石亿通建筑书店负责人)刑事拘留。

为彻查案件,深挖源头,黄石市“扫黄”办协调公安、检察、文化执法等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先后多次赴山东济南、河南郑州及省内多地调查取证,历时十多个月,成功锁定3名犯罪嫌疑人,掌握了存放盗版出版物的仓库及非法印刷厂的相关线索。2016年8月9日,在山东省“扫黄”办的大力支持下,工作专班赶赴济南收网。至8月11日凌晨行动结束,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徐某,男,1979年9月出生,山东人,济南宣艺印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女,1981年4月出生,山东人,非法书商;信某某,男,1985年3月出生,山东人,非法书商),捣毁存放非法出版物的仓库3个、非法印刷厂1个,现场查获涉嫌非法出版物6.5万余册,码洋达200余万元。

2017年4月10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某、徐某、王某某、信某某等4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处于法院审理阶段。

国家建筑标准专业系列出版物属行业指导性图书,涉及房屋建设、铁路、交通、电力、石油、化工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各类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黄石“5.13”侵犯著作权案社会影响恶劣,危害严重,且违法行为分布区域广,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已将该案列为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5.黄石“12.22”侵犯著作权案

2015年12月22日,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按照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通知要求,组织文化执法人员依法对黄石港区卫某某经营的汇梦影视茶吧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影视茶吧向顾客放映《寻龙诀》、《万万没想到》两部影片,涉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放映影视作品违法经营。经黄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立案调查,2016年1月15日将该案移送该市公安部门侦办。1月26日,市公安部门以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卫某某刑事拘留,3月4日逮捕。同年6月22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卫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2月21日期间,报告人卫某某(男,湖北省大冶市人),在位于黄石港区湖北师范大学内开办汇梦影视茶吧,在未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从网上下载、向他人购买以及到电影院盗录等方式获得影片,随后在其经营的影视茶吧进行播放,违法所得84180元。在此期间,报告人卫某某还将以上方式获得的影片通过网络进行贩卖,违法所得28935元。

2016年9月6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卫某某作出判决:被告人卫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卫某某已退出的脏款人民币3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81115元。

 6.荆门“4.20”吴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

近日,荆门市掇刀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4.20”吴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掇刀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吴某某、徐某在淫秽色情网站“草榴社区”上注册和购买了多个账号,分别发布淫秽色情帖文3000余篇、2000余篇,上传淫秽色情视频2264部、545部,并通过关注度为裸聊网站打广告获利,分别收取广告费244万余元、148万余元。

2016年7月,掇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徐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对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责任编辑: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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