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挖三株“野草”被判刑 这种野生蕙兰磨山也可碰到

2017-04-21 09:0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2397 长江网-长江日报   高萌, 刘桔

近日,河南一农民因采挖3株“野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经鉴定,这“野草”系兰属中的蕙兰,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该农民犯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该事件一出,在网上引起持续发酵。有网友感叹,如果法律意识淡薄,轻易摘采某些植物,你我一不小心都有可能构成犯罪。蕙兰究竟有多珍贵?为什么如此重视对它的保护?武汉能否“碰”到这种植物?

昨日,长江日报记者采访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员、武汉植物园标本馆馆长胡光万,专家给出了解读。

“蕙兰原产中国,是我国兰花中栽培历史最古老的种类之一,古代常称为‘蕙’,‘蕙’指中国兰花的中心。”胡光万讲解,蕙兰是珍稀物种,是兰属中在中国分布最北的种,其耐寒耐干能力在国兰中属最强。

据介绍,传统蕙兰原产于森林和山区地带,山区乡民们喜称为高兰、大兰、牛兰、上兰等。“蕙兰在我国所有兰科植物里,算是野生资源比较多的一个品种,分布范围非常广。”胡光万介绍,蕙兰在我国陕西南部、甘肃南部、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河南南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东部都可见。尼泊尔、印度北部也有分布。

“这种兰花其实非常好辨认。”胡光万说,蕙兰的叶片特点是叶脉透明,既能接受高山短时间的强光照射,又可对过强的光照进行反射,这也是蕙兰较能耐强光的一大原因。其次,它的花常为浅黄绿色,一茎多花,常6朵-12朵,有深紫红色的脉纹和斑点,通常香气浓郁。物以稀为贵,因蕙兰多为黄绿色花,如一旦出现红花、紫花、黑花、乳白花的蕙兰,甚受器重。

胡光万说,在一些植被长势好的森林里,一般都“碰”得到蕙兰。具体来说,蕙兰在鄂西较为多见,其分布范围也包括武汉。像武汉东湖磨山的树林里,市民较少踏足的地方,也有可能看到。

一般而言,蕙兰的花期为3—5月初,偶有在秋季再开一次花。胡光万解释,在没开花的时候,蕙兰确实就像“野草”一样,叶子一根一根散开,比较修长。“你不注意的话,或者没有这方面的专业认知,很容易以为是野草而不小心摘掉”。

释疑>>>

数量急剧减少 能治疗咳嗽

为什么如此重视兰花的保护呢?胡光万认为,一是稀有性,二是重要性。

他解释,首先,兰花多数种类为附生兰,生于巨树高枝、悬崖峭壁之上,个体的数量本来就不是很多,加上不少种类有重大的观赏价值与药用价值。

据记载,兰花全草均可入药,如蕙兰全草能治咳嗽;春兰全草治神经衰弱、蛔虫和痔疮等病。“由于人类采挖,野生兰花资源受到较为严重的破坏,所以必须要加强保护”。

此外,兰科植物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是绿色生物链的重要成员,与昆虫、真菌以及其他植物及微生物有着密切联系。据了解,有些食用兰花花蜜的昆虫,其幼虫靠食蚜虫为生,可为周围的植物除害;兰花还与某些真菌共生,真菌不仅与兰花形成菌根,也会与某些林木形成菌根,为树木提供养分与维生素,还会抑制某些病原微生物的生长。

胡光万补充,兰花能与昆虫奇妙地协同进化,当兰花资源受到严重破坏,意味着这一脆弱的生物链有丢失的危险。对其加以重点保护,非常重要。

近日,河南卢氏县农民秦某因采挖蕙兰而获刑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而长江日报记者发现,在国家林业局官方网站(中国林业网)查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蕙兰并未包括在内。

所有的野生兰科植物均受保护

蕙兰是否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致电国家林业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以中国林业网公布的名录为准,名录有收录的即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记者追问,从其他网站搜索到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第二批名录,其中有将蕙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否可信?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仅公布的名录为1999年发布,并未正式公布第二批。”

既然如此,为何称蕙兰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河南卢氏县法院认为,秦某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属情节严重。依照《刑法》规定作出判决。另据记者致电河南卢氏县法院,从有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法院作出判决,还结合了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河南省具体情况等综合考虑。

卢氏县法院所指的国际公约,即《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据了解,兰科植物多为珍稀濒危植物,全世界所有的野生兰科植物均被列为该公约的保护范围,是植物保护中的“旗舰”类群。

1980年12月25日,我国加入了该《公约》。《公约》于1981年4月8日对我国正式生效。

被我国列为重点保护类群之一

在我国,兰科植物以前并未受到太多的重视。比如,198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我国第一批《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共收录了354种(含变种)珍稀植物,仅包括4种兰科植物,并且不包括蕙兰;1999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尽管包括了254种(或类群)保护植物,却未包括任何兰科植物。

不过,此后情况开始改变。2001年,我国启动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将兰科植物列为15大重点保护类群之一,并专门编制了《中国重点兰科植物保护工程规划》。

近年来,国家还采取措施,对濒危兰科植物及其生境实施了抢救性保护。比如,禁止乱采滥挖野生兰花,严禁野生兰花的市场贸易,开展繁育技术研究,建立人工栽培基地等。目前,我国还已在兰科植物主要分布地区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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