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湖北省政府法制办透露,《湖北省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为6件,预备项目为11件。
计划项目共6件,分别是《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商务厅;
《湖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住建厅;
《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人社厅;
《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文化厅;
《湖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政府法制办;
《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起草单位为省综治办、武汉铁路局。
预备项目共11件,分别是《湖北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供销社;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湖北名牌产品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质监局;
《湖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住建厅;
《湖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环保厅;
《湖北省地图管理办法(修订)》,组织起草单位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修订)》,组织起草单位为省残联;
《湖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组织起草单位为省地震局;
《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组织起草单位为省民政厅;
《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组织起草单位为省教育厅。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