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加多宝公司被判赔王老吉600万元 涉虚假宣传

2016-09-07 10:53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741 信息时报   佚名

王老吉起诉加多宝“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虚假宣传的案件二审结果“出炉”。9月5日晚间,上市公司白云山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要求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王老吉600万元,以及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约24万元,并维持一审判决。

白云山公告显示,广药集团与王老吉大健康公司此前起诉武汉加多宝公司及其经销商与合作媒体,认为被告方在其广告宣传或产品包装上使用“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或其他“改名”广告语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另外广药集团方面认为,加多宝方面“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或“加多宝凉茶获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广告语,与客观事实不符,同样属于虚假宣传。

对此,加多宝方面表示,自1995年起开始独立生产销售红色罐装凉茶,至2012年6月长达17年的时间中,市场上仅有加多宝公司生产的红罐凉茶,这是多个案件中双方一致认可的事实。因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告语是基于加多宝产品更换商标和名称事实的客观描述,不存在虚构事实、误导消费者的可能,另外加多宝表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不存在虚构事实的可能,相关权益受法律保护。针对该案二审判决结果,加多宝方面表示依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