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  今后“吃野味”将被法律追责

2017-02-16 14:4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0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2月16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针对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回应称,中国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而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为,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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