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求,制定并实行《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流程》,明确用地预审阶段将不再审查征地补偿、土地复垦资金落实、地质灾害和矿产资源压覆等内容,仅审查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等内容,预审资料从原来的7项缩减至5项,为该市建设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