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2016年全年空气质量数据。数据显示黄石的空气质量正在逐渐改善,其中,全年优良天数总共为267天,较2015年增加了22天。
2016年度,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8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3微克/立方米,降幅12.7%。PM2.5(细颗粒物)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1微克/立方米,降幅16.2%。
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2016年全市共拆除改造锅炉63台共计136.4蒸汽吨,全面淘汰或改造了城区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全年淘汰黄标车2359辆,黄标车限行区基本覆盖到主要城区;先后淘汰落后产能煤炭开采企业16家,淘汰煤炭落后产能135万吨,淘汰落后钢铁企业3家,淘汰产能129万吨。
下一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将研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城乡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环保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重大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实行停产整治、挂牌督办、限期关闭等措施,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