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三大转变” 把改善生态环境落到实处(治理之道)  

2017-01-11 11:00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17170 人民日报   周先旺

云上黄石  湖北省黄石市因矿建厂、因厂建市,丰富的矿产资源曾给这座城市带来辉煌,但也留下“光灰”城市的印记和巨大的生态赤字。近年来,黄石市深入学习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三大转变”,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转变。为改善生态环境,黄石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提出了5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5至10年创建国家生态市的目标。为此,我们强调严控生态资源消耗总量,走出对采矿经济的依赖,积极推动资源利用方式变革,努力实现从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转变。我们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补短板、去产能、提效率、强保障,着力做好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减乘除”。通过做加法做大经济总量,强力推进产业链“建链、强链、补链”工程,着力打造特钢、铜产品精深加工两个千亿元产业集群;通过做减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关闭和整治全市348家“五小”企业和438家重点污染企业;通过做乘法做优传统产业,重点支持特钢、铜材、建材和装备制造类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促使传统产业提升效能、焕发新活力;通过做除法推动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旅游业、现代农业等生态产业,提高生态产业比重,在做大经济总量“分母”的同时,做大绿色经济“分子”。

从损害生态环境向保护生态环境转变。坚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编制全域生态资源规划,划定生态资源保护红线,突出生态资源示范区建设,努力做到加快经济发展既不欠生态资源环境的新账,又多还生态资源环境损害的旧账,实现从损害生态环境向保护生态环境的转变。为此,我们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赔偿”原则,建立生态资源环境补偿与激励机制,健全矿山治理备用金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广大群众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生态资源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领导干部生态资源环境离任审计、生态资源环境建设实绩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生态资源环境执法监督制度,整合环境执法力量,让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行为得到及时遏制和查处。同时,大力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灾害和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并探索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资源环境治理修复。

从单纯依靠政府向全社会齐心协办转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政府责无旁贷,但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需要充分发挥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培育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保护生态、爱护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为此,我们大力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社区)三级联创和评选最美乡村活动,扎实推进森林城区、卫生城区创建;坚持典型引路,推广新冶钢等企业建设花园式工厂的经验;鼓励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植树种绿,深入开展市民参与林木绿地认养活动;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进企业,实现生态文明教育全民化、全域化。这些举措为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良好社会风尚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作者: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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