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上高速还逆行  女子上演“跨年惊魂” 

©原创   2017-01-03 14:09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537 云上黄石

云上黄石报道(记者 耿宏杰 通讯员 姜红鹍)元旦假期,总少不了亲朋好友的聚餐,正因为如此,这酒驾的违法行为也有所抬头。2016年12月31号,高速交警就抓获了一名醉驾的女司机,这个女司机不仅醉驾上高速,逆行擦碰了别人的车,还毫不知情。

2016年12月31号晚上8点40,省高警黄石大队值班室响起了急促的报警电话,一名司机惊魂未定的说,“吓死我了,有一台车在高速路超车道上逆向行驶,还把我的车刮了”

报警司机说,出事的地点在沪渝高速公路散花路段。湖北省高警总队黄石大队立即出警,为避免引发更严重后果,高警黄石大队调配路面巡逻民警在蕲春路段管制往武汉方向车辆,并增派警力赶往事发路段,通知沿线收费站控制棕黄色逆行车辆。

晚上9点10分,民警在散花收费站路段成功将棕黄色逆行越野车拦下。让民警没想到的是,驾车的竟是一名女司机,这名女子一身酒气、精神恍惚。

民警现场询问她为什么酒后驾车上高速逆行,女司机竟称她也不知道怎么上的高速,更不知道自己是在逆行,还拉着民警陪她继续找饭店喝酒。

民警立即将该女司机带离高速公路,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殷女士体内酒精含量为204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殷女士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75.7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查,这名女司机姓殷,当晚她和几位朋友在老虎头聚餐喝了酒后,独自开车回家。殷某酒喝多了,不知怎么就开上了高速公路,又感觉路走错了,就在高速上掉头逆行。万幸的是殷某驾车高速逆行只造成了三台车轻微受损,并没有人员受伤。

依据《中华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速公路逆行记12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殷女士将为自己醉酒逆行,在高速公路上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付出惨重代价。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

 (责任编辑:侯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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