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号,市政协举行十二届二十七次常委会议,对即将召开的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工作进行安排,并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关于李满堂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通知(黄发干[2016]65号)和十二届市政协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李满堂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政协教卫体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祝红梅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于陈泽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通知(黄发干[2016]73号)和十二届市政协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陈泽云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李建国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关于林传望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职务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政协黄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通知(黄发干[2016]53、60号),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因到龄退休,决定:
林传望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兼职副主任职务;
欧阳高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