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湖长”责任制 加强大冶湖保护

2016-12-18 10:27   发布于湖北 阅读数: 6810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   黄石日报记者 廖巍巍

15日,记者从黄石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络组获悉,我市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湖长”责任制,加大大冶湖管理力度,清理湖面垃圾,拆除残留围网。

12月7日,信访人反映,园博园湖堤外大冶湖水面漂浮大量垃圾,没有及时清理,涉嫌围网养殖,信访人呼吁设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议将梁子湖水引入大冶湖以改善大冶湖水质。

经现场调查核实,园博园下游转弯处的湖面,有少量前期围网拆除工作遗漏的竹竿、围网等,面积约10平方米。在大冶市大冶湖大桥南岸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序堆放,纸屑、塑料袋等随风飘扬,极易飘入大冶湖。目前,我市已在开发区汪仁镇磊山村湖边建设大冶湖水质自动监测站,与省环保厅监控平台联网,今年9月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12月9日,按照“五水共治”的部署要求,市大冶湖管理局协调开发区管委会对园博园岸边及湖面垃圾进行全面打捞清理,对岸边残余建筑进行依法拆除并清理。目前,市大冶湖管理局已督促沿湖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大冶湖残留少量围网竹竿、残余网片进行了清理;并督促大冶湖旅游开发公司建立大冶湖水面漂浮垃圾清理长效机制,定期集中清理湖面垃圾。针对大冶市大冶湖大桥南岸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市大冶湖管理局已向大冶市政府下发了整改督办函,要求迅速采取措施,清除、处置垃圾。同时由市大冶湖管理局牵头,组织沿湖县(市)区(开发区)加强对大冶湖及周边区域的巡查执法,一经发现向大冶湖倾倒、抛撒垃圾、围网养殖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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