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客户C女士于2016年6月购买了一份保额为10000元的泰康附加健康无忧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24年10月,C女士因腰部不适前往当地中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在医生的建议下,C女士选择了康复科进行保守治疗,而未采取手术治疗等更为激进的治疗方式。治疗结束后,C女士向泰康人寿黄石中支提交了理赔申请。根据C女士所购买的附加医疗险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第七条),因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等非疾病治疗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案例分析:
C女士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如果当时没有选择康复科的保守治疗而改为选择其他的治疗方式,按照保险责任是可以申请理赔的。但是由于C女士对自己所购买产品的保险责任不了解,最终凭借经验选择了除外责任的治疗手段。最终泰康人寿黄石中支的工作人员与C女士进行了沟通,详细解释了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并说明了因康复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无法获得赔付的原因。C女士在了解合同规定和自己的治疗选择后,表示理解并接受了这一结论。
风险提示:
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部分。这些条款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形,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务必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部分,确保自己充分了解保险责任的范围和限制。
2. 了解治疗方式:在选择治疗方式时,应充分考虑保险合同的约定,避免因治疗方式不当而导致无法获得保险赔付。
3. 及时沟通:如遇理赔纠纷或疑问,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理赔流程和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泰康人寿黄石中支将继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保险服务。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增强保险意识,理性选择保险产品,共同维护一个健康、有序的保险市场环境。(来源:泰康人寿黄石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