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某某编造“黄花涝村府河河堤决堤”网络谣言案。
该消息引发公众关注,部分网民信以为真,纷纷报名响应,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陈某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编造谣言信息的动机经过。目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依法对陈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二、丁某某编造“徐家河大坝倒了”灾情谣言案。
7月14日,孝感安陆网民丁某某,为博取流量,在互联网平台造谣称“徐家河大坝倒了,水可能会倒灌到金台、肖台、德棉……”谣言信息,引发当地群众恐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孝感公安机关依法调查,丁某某(女、51岁)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安陆市公安局依法对丁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三、余某编造“杀人碎尸案”网络谣言案。
8月11日,黄冈麻城网民余某,为博取流量,造谣称发生“杀人碎尸案”,并捏造恐怖案发场景在互联网平台发布。
随后相关谣言信息在网上流传,引发群众热议,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黄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余某(女、37岁)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8月12日,麻城市公安局依法对余某处以行政处罚。
四、潘某编造“无人驾驶网约车坠江致人死亡”网络谣言案。
7月19日,武汉江夏网民潘某借当地无人驾驶网约车热度,为博取流量,在网上发布“听说昨天凌晨有一辆无人驾驶网约车冲到江里面去了,上面坐俩人没出来”谣言消息,被网民举报后警方依法查处。
潘某(男、34岁)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7月24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已依法对潘某处以行政处罚。
五、卢某编造“江通服装市场有人打架斗殴”网络谣言案。
8月21日,武汉江汉网民卢某为博取流量,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一条打架斗殴的视频,定位指向江通批发市场后,配文称“既然不来找我拿货,就来看看热闹吧…”。该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评论,卢某还在评论中坚称事发地就是“武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造谣网民卢某(男、34岁)到案后,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8月2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已依法对卢某处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制造和传播谣言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们,增强辨别意识、不轻信网络谣言,提高法律意识、不传播谣言信息,树立正确网络安全观,理性上网,文明发声,传递正能量,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网络空间。